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举办《青海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为贯彻实施《青海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0号),进一步规范我省勘察、设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我厅将举办《青海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5年8月28日上午9:00,为期半天(8月28日上午8:45前进场)
二、 培训地点
西宁小岛宾馆(西宁市五四西路35号)一楼多功能厅三、培训对象
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负责人,省内勘察设计单位、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驻青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施工图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食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厅勘察设计处 乔 柳 0971-6146148
0971-6145553(传真)
六、其他
请各单位于2015年8月21日前反馈报名回执表。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19日
抄送:省委第三巡视组、本厅各领导,有关处(室)。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