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全面做好我省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土地复垦条例》(以下简称复垦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扎实做好我省土地复垦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宣传贯彻复垦条例和实施办法
做好土地复垦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我省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支持了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发展,同时也留下大量废弃地、塌陷地未得到及时复垦利用,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加剧了人地矛盾,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各市、县务必高度认识土地复垦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并与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农林水等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强化监管力度,全面做好本地土地复垦工作。
要加大学习和宣传工作的力度,形成全社会注重耕地保护、注重土地复垦的舆论监督氛围。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搞好复垦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宣传,树立节约土地光荣、浪费土地可耻的社会道德意识,树立“谁破坏、谁复垦”的社会责任意识,向社会及土地复垦责任人广泛宣传、讲解,督促生产建设活动中毁损土地的责任人及时落实复垦责任,并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部网上培训系统和省厅国土资源大讲堂等,认真组织好复垦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在具体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土地复垦任务
各级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要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统一要求,全面摸清本地区生产建设损毁土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基本情况,做好土地复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土地复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