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师字〔2016〕16号
各市教育局:
现将《山东省第三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培养方案(2016-2018年)》《山东省第二期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培养方案(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29日
山东省第三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培养方案(2016-2018年)
为落实《山东省第三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鲁教师字〔2015〕22号),确保齐鲁名师培养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以下简称名师人选)的骨干带头作用和示范辐射作用,推进省、市、县(市、区)、校四级名师队伍建设,构建基础教育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梯队,为推进我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以提高名师人选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与学术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名师人选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逐步形成个性化的教育特色与风格为重点,使名师人选在师德修养、专业水平和育人能力上取得新突破,逐步成为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具有教育情怀的专家型教师。
二、培养方式
以课题研究为培养主线,采用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名师人选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实践创新能力和个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集中研修。
遵循教师专业成长规律,通过专家讲座、集中研讨等形式,夯实和更新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把握教育发展前沿问题,掌握教育教学研究基本方法,有效提升专业化水平。
(二)个人自修。
通过反思教育教学经历,进一步澄清教育教学理念、明晰个人优势特长和发展方向。采用线下和线上学习研讨相结合的混合学习方式,进行泛在学习。利用“互联网 教育”优势,开展在线课程学习、名著研读、案例研讨、个性化指导等活动。通过对教育学、心理学等经典著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度学习,提升专业理论素养,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
(三)考察观摩。
通过国内外实地考察交流活动,在情境中感受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观摩和学习优秀的课堂教学艺术,进一步拓宽教育视野,激发专业发展热情,促进自我反思、提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
(四)示范引领。
通过对青年教师进行帮携,参加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山东省“互联网 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和建立“名师工作室”等,养成志愿服务精神,提升师德水平,培育教育情怀,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五)成果培育。
通过承担课题、论文撰写等形式,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理论提升,对个人的教学风格和特色进行科学、系统的总结和凝练,并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推广研究成果。
三、培养机制
按照“课题引领、协同共育、个性培养、用育结合”的原则,建立多方参与、协作培养机制。
(一)课题引领。
以课题研究为培养主线,将课题研究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以课题促学习、促反思,引领专业成长。培养期内,名师人选需根据任教学科,结合个人专长、发展方向,初步拟定研修课题;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修课题。名师人选在培养期内完成研修课题并答辩通过。研修课题成果作为名师人选的标志性成果之一。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确定研修课题方向,在导师指导下将研修课题与个人发展规划有机整合,确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个人自修、考察交流和成果培育。
(二)协同共育。
名师人选实行委托培养、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规划管理,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师训干训中心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共同承担培养任务。
培养期内,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与国内外高端学术团队建立协同创新机制,高质量完成名师人选培养任务。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
建立名师人选合作学习机制和导师协作培养机制。按照名师人选的专业发展方向,建立名师人选学习交流群组,开展群组内和群组间的合作学习与交流。按照名师人选群组,建立导师协作组,鼓励导师开展协作培养,发挥导师集体智慧,建立导师智库。
(三)个性培养。
培养期内根据个人发展规划和研修课题方向,为每位名师人选配备指导教师,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指导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最大程度实现个性化的跟进指导。导师要根据名师人选实际,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指导研修课题研究。鼓励和支持导师和名师人选围绕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前沿问题合作开展课题研究。
根据名师人选的发展水平和研修课题的实际需要,进行分类分层支持和培养。支持名师人选发表论文和出版专著,为名师人选提供出版平台并对优秀作品给予资助;为理论基础扎实、研究问题前沿的名师人选提供出国研修机会;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名师人选进行重点培养;鼓励名师人选申报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乡村中小学名师人选要到名校跟岗学习研修不少于一个月,在全面了解名校教育教学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跟班听课、随班上课等形式,重点进行教学理念与能力的学习与提升。
(四)用育结合。
建立“名师工作室”。依托“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为每位名师人选开设“名师工作室”,展示名师人选的所有培养活动和群组成长发展历程,并形成名师人选电子成长档案。开展“名师导教”、在线研讨等活动,并向全省教师开放。名师人选每学年在“名师工作室”应展示不少于10份教学设计、教学反思和读书笔记等文稿,其中,名著研读笔记和教育教学日记每学年不少于10万字;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举办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市名师人选参与当地的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等活动。名师人选要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积极承担中小学教师“互联网 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业务指导、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项目和教育志愿服务活动。
组建教学团队。名师人选任职学校负责为名师人选组织教学团队,确定3至5名青年教师作为名师人选的被帮携对象,名师人选负责指导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与发展。
(五)科学评估。
制定并公布培养过程性考核指标和结业考核标准,保证培养绩效。名师人选依据考核认定标准,明确发展目标,细化年度任务,制定年度计划,撰写年度总结。建立名师人选成长档案袋,依托“名师工作室”为名师人选建立电子成长档案,开展过程评估。过程评估达不到要求的进行业务约谈,并帮助制定改进措施。过程评估结果作为届满认定的重要依据。
名师人选在培养期内,要精读6本以上教育教学经典著作,完成研修课题,同时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获得“一师一优课”省一等奖;至少撰写1篇与本学科有关的专业论文(4000字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完成不少于10万字的反映个人教育思想、教学主张和教学特色的学术性总结论文或专著;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齐鲁名师建设工程是我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校要从教育全局工作来认识、领会工程实施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级组织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名师培养工作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要组织开展省、市、县(市、区)、校四级名师队伍建设工程,搭建名师阶梯成长平台,营造有利于名师成长发展的环境和文化。培养期内,名师人选应坚持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名师人选如有工作变动,其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
(二)经费保障。
省财政在培养期内为每位名师人选提供专项培养经费,用于集中培训、专家指导、考察观摩、教育教学研究、培养管理等,培养经费由培养单位统筹使用。名师人选所在市、县(市、区)、学校要从培训经费、研修学习和科研条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培养期内,名师人选参加国内培训来往交通费等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条件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为名师人选创造有利条件,提供交流、展示的平台,为名师人选外出参加学习研修等活动提供时间保障和经费支持,鼓励支持名师人选在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
(四)管理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注重对名师人选培养过程的管理,名师人选所在学校负责对人选进行日常管理。要将过程管理与考核评价相结合,名师人选培养坚持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过程管理和结业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名师人选的日常表现,又注重人选在培养环节的学习成效。
名师人选培养进入第二年时,由本人进行阶段性总结,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采取到学校听课、座谈、查看名师人选成长档案袋和电子成长档案等形式对名师人选进行中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结业考核认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名师人选培养期届满,培养单位根据名师人选成长档案袋和电子成长档案对名师人选的师德表现、教学创新、教研科研、团队建设、引领示范等方面的综合评定,合格及以上者,由本人写出总结性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在考核的基础上对名师人选的培养情况做出评价,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答辩评审。合格者认定为“齐鲁名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培养任务,取消认定资格:调离我省基础教育工作领域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有其他应终止培养任务情形的。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