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省推进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委托,山西省环境规划院承担了《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规划》的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予以发布,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山西低热值煤发电规划 规划概况:《山西低热值煤发电规划》由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规划目标为“十二五”期间发展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920万千瓦左右。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程序为办理委托手续、签订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开展评价工作、编制环境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报告书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有现场调研,资料收集,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以及相关规划等资料进行规划方案分析论证和各环境要素的专项评价,环保措施综合分析论证,进行公众参与,最后作出相关结论。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就规划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规划的布局是否合理,规划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评价,是否支持规划的开发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若反对意见,请说明理由)。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环评单位或者项目委托单位联系人。 五、委托单位及环评机构名称 委托方:山西省推进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的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山西省推进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