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的贯彻落实,山西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于2015年10月23日至11月4日间,成立了以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李洪主任为组长,由姚之楼副主任、宋新柱副主任、省地震局郭星全副局长等8人组成检查调研组分别对吕梁、忻州、大同、朔州等4市政府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
调研组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先后实地察看了新建开发区、医院、学校等建筑物5处、居民改扩建项目3处、农村民居抗震加固和集体迁建5处,并分别与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举行座谈会。相关市分管副市长向检查调研组汇报了自《条例》实施以来各市贯彻落实《条例》的基本情况,各市地震局、住建局、发改委、房管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就建设项目的工程选址、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使用、管理等方面落实《条例》要求,加强抗震设防工作采取的措施和方法进行详细汇报,并就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难点展开讨论。
调研组认为各市政府宣传《条例》形式多样、有声有色,落实《条例》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在抗震设施监督管理上有新举措、新方法。同时指出,一是仍有部分领导、群众抗震设防意识不强;二是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仍然不容乐观;三是抗震设防监管仍需加强部门联动。
通过此次检查调研有力地促进我省市、县级政府贯彻落实《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进一步推动我省抗震设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