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主要工作职责:1、承办市本级的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水利水电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勘测设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编制工作。2、做好水利水电技术服务、咨询工作。
嵊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主要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水保法规、政策。2、负责督促、审查、审批全市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对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4、按照《嵊州市水土保持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5、依法查处全市水土保持的违法案件。6、依法征收全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7、负责对全市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并予以公告。
嵊州市水政监察大队主要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它水法律、法规制度。2、负责查处全市水事违法案件,对破坏河道、水利工程、水文设施和防汛设施等行为进行查处。3、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查处全市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嵊州市水利管理总站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管理、指导面上小型水利工程施工。2、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除外)的审查、审批、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由局质监站负责)3、负责办理水域占用的审批事宜。4、负责制订全市小(一)型以上水库控制运行计划,审核上报大中型水库控制运行计划。5、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大、中、小(一)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其它水库安全管理工作。6、组织工程潜水,配合“110”溺水救援。7、指导、督促全市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工作。8、协调水库灌区的灌溉管理工作,检查全市水费收缴情况。9、负责全市小流域治理、节水灌溉、机电排灌等技术指导。
主要工作职责:1、做好市防汛防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安排好防汛值班,认真记录有关防汛情况。2、负责开展全市防汛安全大检查,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3、负责编写嵊州市《防洪预案》、《防汛手册》、《防汛形势分析》。4、负责监督全市各水库运行计划执行情况。5、负责了解全市水情、雨情、灾情和传递防汛抗旱信息,定期统计小(一)型以上水库蓄水情况,并做好有关工作总结。6、督办有碍防洪安全的各类隐患,组织防洪防旱抢险工作。7、完善局防汛信息系统。
工作职责:1、负责全市渔业行政管理和渔业执法工作。2、指导全市的水产养殖和技术服务工作,做好新特优品种和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3、负责提供渔业公共信息服务,渔民培训教育,提高渔业科技水平。4、负责全市水产养殖病虫害及疫情的监察、预报、防治、处置工作。5、负责全市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渔业投入品(鱼药、饲料等)的使用监察。6、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负责全市渔业资源的合理保护,科学利用。7、宣传贯彻执行渔业法规,查处全市渔业违法行为,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8、查处渔业环境的污染事故,保护全市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工作职责:1、负责全市水力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工作,以及全市小水电基建项目的审查、审批、报批和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由局质监站负责)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小水电的政策法规;组织和制订本市小水电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规范小水电行业管理。3、负责全市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管理工作和全市农村小水电站的管理。4、负责对全市小水电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管理。5、负责组织全市小水电站职工的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好技术业务指导,组织小水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和经验交流。
工作职责:1、监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土保持执法工作。2、负责草拟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3、组织调处市内的水事纠纷,参与市(县)际间水事纠纷的调处。4、负责承办水法规宣传和相关法规的普法教育工作。5、做好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拟定管理和保护河道、水库等水域、库区、江堤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6、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审核入河排污口的有关事宜,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工作职责:1、制定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发展规划。2、编制和审查全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协调流域开发工作。3、负责汇总上报全市农田水利、小水电年度建设计划。4、负责全市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由局质监站负责)5、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额定。6、管理全市水利设计、监理、施工及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程造价等工作。7、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8、负责全市权属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9、组织全市水利水电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10、承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水利综合统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工作职责:1、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日常工作,对各科室工作进行协调。2、承办文秘、信访、档案、信息、宣传、财务、保密、安全生产、保卫、计划生育、后勤保障等工作。3、负责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建设。4、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5、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保险福利、考核奖惩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6、指导全局科技教育和水利系统人才规划、培训、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技术工作等级的评定申报工作。7、指导直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对直属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