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开发模式
目前我国各级地方政府最常使用的工业地产开发模式,也是我国工业地产市场的主要载体,其运作主体一般是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管委会下设的开发公司。
缺陷:不熟悉工业地产的运作方法,项目前期缺乏科学合理的定位与策划等不足导致其在工业园的整体运作中不够专业化,致使大部分工业园区闲置与搁荒。
工业地产商模式
指房地产投资开发企业在工业园区内或其他地方获取工业土地项目,在进行项目的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乃至厂房、仓库、研发等房产项目的营建,然后以租赁、转让或合资、合作经营的方式进行项目相关设施的经营、管理,最后获取合理的地产开发利润。
主体企业引导模式
指在某个产业领域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的企业,为实现企业自身更好的发展与获取更大的利益价值,通过获取大量的工业土地,以营建一个相对独立的工业园区;在自身企业入驻且占主导的前提下,借助企业在产业中的强大的凝聚力与号召力,通过土地出让、项目租售等方式引进其他同类企业的聚集,实现整个产业链的打造及完善。
综合运作模式
指对上述的工业园区开发模式、主体企业引导模式和工业地产商模式进行混合运用的工业地产开发模式。
私人业主开发模式
在小厂房这一块,私人业主开发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主要是因为厂房租金持续上扬,其利润回报率已经超过商业地产,且操作建设都比较简单的缘故。但由于工业地产政策的逐步完善特别是工业用地的紧缩,这类开发模式会逐渐减少,再加上私人业主开发的厂房在其设计和配套设施等方面都没有竞争力,市场也逐渐将其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