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1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1.2 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具备以下学历之一的条件:
2.1 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
2.2 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便可初定中级;
2.3 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2.4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若满足以上条件,所在单位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评审时,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1.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6.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7.《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1份。
8.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9.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若要分册自以下材料开始,装订顺序如下:
1.材料目录(本册)。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3.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4.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打印和复印)3份。
2.《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表8)统一使用B4规格纸张,一式25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1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1份(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6.提交多篇论文或著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