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的成果以各类文件的形式体现,统称工程设计文件,按类别可分为设计文件、制造文件、施工文件、调试文件、运行文件与采购文件等。其提交方式除传统的方案资料、图纸外,将更多地采用软盘、光盘等形式保存与传输。
设计文件
为核电厂各工艺系统与设备、部件设计所编制提供的基础性文件,此类文件如核设计报告、热工水力设计报告、辐射屏蔽设计报告、汽机热平衡计算书、系统设计手册、接口(交换)手册、机电设备等级分类表等。
制造文件
为重要设备或部件制造、组装所编制的图纸与相应的规范和计算书,如订货技术规格书、加工制造图、质量计划、工艺程序等。
施工文件
为满足现场土建施工、工艺安装所需的施工图纸与文件,如基础负挖图、模板图、土建结构图、设备与管道安装图、支吊架制造图与电缆敷设表等。对于引进机组,此类文件有一部分需由施工安装单位编制。
调试文件
为实施核电厂单系统冷试、热试与装料后联合调试所编制的各类文件,诸如调试大纲、试验程序、系统报警手册、整定值手册等,其中一些文件在经调试验证或修正后纳入运行文件中。
运行文件
为生产运行与维修编制各项规程、程序所提供的相应指导性或支持性文件,如设备运行与维护手册、系统定期试验程序、总体运行规则、在役检查大纲等。
采购文件
为核电厂建设各阶段采购所编制的文件。此类采购对象包括某些功能性系统与相应设计(如水处理车间、制氢站),不同厂房、系统具有同类要求的设备或大宗性材料(如中低压开关、阀门、电缆、管道、起吊装置、电梯等),也包括为提供设计、施工甚至调试所需的服务。无论是设备供应合同、施工安装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业主需组织编制招标规范书与相关的评标细则,采购文件不仅包含详细的技术要求,而且需有工作量(或工程量)的估计。当然,还应有商务部分,属合同管理范畴。
工程设计的任务与采购技术要求大部分是由设计、制造单位与工程建设公司等承担或提供的。在项目管理方面,有些工程业主往往将设计与采购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等并列为管理的一个方面,主要工作是委托与跟踪各项工程设计,参加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与合同谈判,协调各项设计及与施工安装调试的接口和进度,负责组织编制并呈交给核安全、环保等政府部门的各项报告,组织对工程设计的审查,参与对制造、施工与调试各类不符合项和变更的处理,安排设备监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