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作于评奖年度的三月一日开始至四月三十日结束。在此期间,全中国国勘察设计企业均可自主申报。各省(市、自治区)和行业勘察设计协会负责组织其会员单位申报和初评,凡符合申报条件和奖项标准的项目可推荐给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秘书处。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从专家库选出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并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由评审委员会按标准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对获奖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申报材料等事项。
评审结果经评审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站上向社会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的最终评审结果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公布。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向获奖项目的企业颁发获奖项目的奖牌和证书。对获奖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岗位人员给予表彰并颁发个人荣誉证书,每一个获奖项目的表彰人数不超过15人。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申报材料严重失实,将组织专项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