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回用观念已经由“深度处理后回用”转变为“去除某些影响因素后回用到特定对象”。在炼化一体企业中炼油过程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废水,包括常减压、催化裂化、芳烃、加氢裂化、延迟焦化、汽油加氢等装置产生的含硫废水,这部分水量约占整个炼油厂全部污水量的 10% ~ 20% 。酸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包括 H2 S 和 NH3 -N。硫离子( S2 - ) 对金属设备具有的腐蚀、穿透力,容易使管壁穿孔,破坏生产管线影响正常生产。如果对这类废水不加以处理直接排放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有研究表明,含硫污水排入江河湖泊,硫化物含量超过 0. 5 mg /L 时,对鱼类的生长、繁殖及其他水体生物都会产生毒害作用,甚至导致死亡。此外,含硫废水排放到存在铁类金属的水体中,会生成黑色的金属硫化物,使水体发黑发臭。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