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秘书处是在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等领导机构闭会期间,执行其相关决议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协会网站(广东建筑节能网)及编辑、出版协会会刊(《广东建筑节能》)。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负责。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做好秘书处内设机构建设,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助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和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提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工作;
(六)处理其它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