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基础,以培养教育领军人才为抓手,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专业水平为核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师资、设备的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师资保障。
(二)主要目标。
1.教师数量充分适应教育发展需要。到2015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生师比接近或达到先进城市、先进地区的平均水平,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生师比达到20∶1。中小学校教师数量要逐步适应开展小班化教学的需要。
2.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到2015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趋于合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均达到国家规定学历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目标: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5%以上,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9%以上,普通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5%以上;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0%以上,普通初中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硕士同等学历,包括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的比例达7%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学历(或具有硕士同等学历,包括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的比例达20%以上;中职专任教师(实习指导教师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中职兼职教师比例达10%—25%。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60%以上;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境外教育背景的比例分别达30%以上和20%以上;高职院校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90%以上,其中来自企业生产、管理第一线或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约占50%。高等学校教师学科结构、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
3.培育教育领军人才。到2015年,市属高校建设国家、省、市级教学、科研创新团队20个;新增(培养或引进)珠江学者5名、高水平学术带头人100名;基础教育系统培养或引进教育专家10名,新增省市名校长(幼儿园园长)100名、名教师200名;力争新增特级教师50名。
本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除有具体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在2016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