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合审批流程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
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用地审批、立项(项目核准、备案)、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立项阶段,国土房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用地审批阶段,规划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规划报建阶段,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
(二)实行并联审批
打破部门界限,压减和理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三)提供审批咨询服务
建设服务型政府,积极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前的咨询服务工作。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性和审批要求,主动提供与出让方式、审批条件、标准、内容等相关的咨询服务。突破审批事项之间的界限,提前介入审批流程中的技术审查内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确保审批事项在受理时具备相应的受理和审批条件。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