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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2022/07/16113 作者:佚名
导读: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沟通流通渠道,加强房地产中介活动管理,根据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88)房建字第170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和穗府办[1986]23号《广州市房屋交易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沟通流通渠道,加强房地产中介活动管理,根据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88)房建字第170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和穗府办[1986]23号《广州市房屋交易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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