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审批管理科)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外联、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党群、统战、宣传、信访、教育培训、建议提案、综治维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公章管理、职称评定、出入境管理、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办理等工作,组织做好审批验收。负责指导监督水行政执法,负责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法律顾问等其他法律事务,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处理涉及局职能范围的各种纠纷和民事案件。负责审批窗口管理、政务公开工作。
计划财务科
组织研究拟定水务行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综合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年度水务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务工程项目统计工作。指导审核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储备库填报工作。承担水务资金管理使用、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的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组织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统筹全局概预算工作,负责公费医疗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检查、督办和统计项目实施进度。
水利科(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权限的水利工程项目审核等有关工作。指导督查区内水利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河湖和水利工程的划界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设施资料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安置、政策扶持工作。负责水务科研工作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防治水土流失。监督指导辖区内水务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上级水务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
给排水科(水资源管理科)
负责制定城市给排水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供水日常管理职能。指导城镇排水防涝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权限的给排水工程项目审核等有关工作。指导区内城市给排水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城市建设中供水管网线的改、扩建工作。指导城中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指导排水设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宣传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组织编制并发布本区水资源公报。负责江河、湖泊、水库及排水(污)管网水量监测,参与做好水质监测。负责拟订用水年度计划、节约用水和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执法科
负责查处违反水务行政法规的行为。负责涉水政执法突发事故、纠纷及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水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涉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