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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条例基本介绍

2022/07/16150 作者:佚名
导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届第10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1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条例 (2007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届第10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1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条例

(2007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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