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并加强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工程中心是广西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解决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难题,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最大限度地发挥科学技术对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其建设的目标是,建设具有特色优势的工程化试验条件,培养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研发先进的工程化成果,实现人才、技术和经济运行的良性循环。
第三条 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市场需要,针对行业或领域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以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强产学研合作,强化创新与集成,加速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艺、技术、装备,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二)通过成果的辐射与扩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企业新产品开发,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三)形成开放服务和合作研究的有效运行机制,接受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科学研究、试验、设计和配套技术服务,并为其提供工程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
(四)培养优秀的工程技术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打造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意识的科研团队,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