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如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操作管理人员。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废水处理工(五级)、废水处理工(四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实践课题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者为合格。废水处理工(三级)采用一体化鉴定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实践课题方式。
闭卷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操作技能考核的场地设施应具备满足技能鉴定所要求的设备、仪器、材料和环境条件。需要生化、物化废水处理工艺装置、仪器、分析化验所需仪器设备,样品采集器具等。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