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依法进行监督。其职责任务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全市除中央、省属重点工程及已批准的专业监督站监督的中、省、市属工程及未设监督站的县区属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3、负责管辖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工作。
4、负责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安全事故的检测、鉴定工作。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检测、鉴定工作。
5、负责全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管理、业务指导及质量安全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