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产品成本计算期是指计算建筑产品生产费用的起迄期。建筑产品成本计算期应根据建筑产品生产特点并结合会计结算报告期的要求确定,一般有:(1) 按月计算成本。以月份作为建筑产品成本计算的会计期间。要求按月全面归集和分配各项生产费用并按月结算本期施工成本和本期已完施工成本。(2) 按季计算成本。以季度作为成本计算的会计期间。(3) 按工程竣工计算成本。以单位工程的竣工时期作为会计期间。
要求必须按月整理和汇总材料费用,以及工时耗用的原始记录,及时登记有关生产费用,季末进行施工现场盘点和未完施工盘点并汇总和分配各项生产费用,按季结算施工成本和已完施工成本。要求单位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核实各项生产费用的支出,在一个月内计算出竣工工程的实际成本和预算成本并编制单位工程竣工成本表。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