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绍学,1936年生于浙江省杭州市,1959年清华大学建筑系六年制毕业,毕业后一直留校工作至今,三十余年来一直从事建筑设计及理论的教学工作,并同时积极从事建筑创作实践,参加和主持了大量的实际工程设计。自1959年以来,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设计教研组主任、建筑学院副院长、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等职,现为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兼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及总建筑师、博士生导师。本人现在国内外学术团体中还担任中国建筑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建筑师协会公共建筑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教委科技委员会结构与材料工程学部成员、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教育委员会不定期巡视员、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竞赛委员会海外会员等职。
作者于1989年赴英国牛津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1993年赴美国哈佛大学建筑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
作者多年来主持设计过二十余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并多次在国内重大设计竞赛中获最高奖,并获省部级优秀设计奖两次、北京市十佳设计奖两次、1993年曾获美国传记中心授于的《建筑设计与教育奖》奖,同年还分别被选列入英国剑桥传记中心和美国传记中心主编的《世界名人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