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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通知

2022/07/16198 作者:佚名
导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 建质〔2014〕12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

建质〔2014〕12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25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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