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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者秦红岭撰写的专著《建筑的伦理意蕴》是一部颇有特色的应用伦理学前沿性著作。
伦理学是哲学的显学,这是国内外"哲学人"的共识;而应用伦理学又是伦理学这门显学中的显学。这差不多也是哲学、伦理学者们的一致见解。那么,究竟什么是应用伦理学呢"para" label-module="para">
有学者说:"应用伦理学是一族伦理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学科,是研究伦理道德在人类各个实践领域里应用的科学。它不是现成的伦理学原理的简单延伸和推演,而是对存在于人类的各种实践领域里,在各门科学中的伦理道德问题的理论思考,是具有新的对象、新的视角、新的方法,从最新的科学研究的实践出发,所形成的一系列科学理论,诸如经济伦理、生命伦理、环境伦理和科技伦理等等。"
还有学者说:"应用伦理学是与基础伦理学相对应的,而不是与理论伦理学相对应的。"这样就可以避免人们误解应用伦理学不研究理论,"无理论属性"。基础伦理学包括对道德的经验描述、理论分析研究和价值建构。将基础伦理学建构起来的道德体系应用于人生、社群、自然、信仰等实践活动,这样就有了人生、社群、自然、信仰四部分应用伦理学,据说这是一个体系。
《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应用伦理学卷》认为:"应用伦理学在伦理学中只是相对的独立。它并没有也不可能脱离其他伦理学分支,相反,它必须而且也应该从元伦理学、描述伦理学、普通规范伦理学中借鉴方法,吸取素材,获得原则。"该卷作者尤其认为,应用伦理学是普通规范伦理学道德原理的应用。普通规范伦理学提供的规范体系,是应用伦理学的出发点和研究现实问题的理论根据。"应用伦理学是普通伦理学的扩展和深化,突出地表现了伦理学的实践本质和干预生活的能力。"(《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应用伦理学卷》,第5-6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以上仅举三种不同的见解,当然不止这些,还有其他的看法。总之各有千秋就是了。
以我之见,"应用伦理学",顾名思义,就是伦理学应用,尤其是普通规范伦理学的应用。这里所谓应用不是一般的应用,而是有的放矢的应用,是创新性的应用,是与时俱进般的应用。
学者们都知道伦理学是理论理性,它要揭示道德本质及其发生发展的规律,要用哲学思维去把握。但它更是实践理性,要通过实践去实行、操作、训练,才能真正掌握道德、伦理的精神实质。因此,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道德理论与道德实践相统一,说与做相一致,这就是它的本质,它的天然特性。伦理、道德从人类的实践活动中来,又要回到人类的实践活动中去,这就是伦理、道德生命之所在,青春长在之奥秘。
人类生活实践的一切领域(生产劳动、阶级斗争、科学实验、技术开发等),一切方面都有各种不同的伦理、道德问题,这些问题引起人们的哲学、伦理学的思考,需要用一般规范伦理学理论作指导,加以研究和探讨,做出科学的解释。生活实践中产生的新的伦理、道德概念、关系与范畴又可形成新的伦理学理论,这样从实践中来的应用伦理学理论,又可检验、充实、调整、修正原有的普通规范伦理学的理论。
由此可见,应用伦理学与普通规范伦理学的关系是"血肉亲情"的关系,普通规范伦理学是一个母系统,而应用伦理学则是子系统。应用伦理学是普通规范伦理学与人的各种社会实践,或反映各种社会实践的各种学科相结合的产物。
应用伦理学是伦理学与具体科学的交叉学科,诸如生命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工程伦理学、职业伦理学、教育伦理学等等。换言之,应用伦理学是一般规范伦理学在生活实践中创造性的应用,有鲜明实践特征或学科特点的新的规范伦理。
应用伦理学不是今日才有。追溯它的历史,可以发现在古希腊时代,已有应用伦理学的萌芽。如亚里士多德的《尼可马哥伦理学》就包含有政治伦理学、儿童伦理学、青年伦理学的雏形。中世纪神学理论家们,拓展伦理学理论解释神学问题,于是形成了神学伦理学和宗教伦理学。这不是别的,恰好是那个时代的应用伦理学。
在中国古代孔夫子那里,也有很丰富的应用伦理学的思想和观点,如官吏道德、教育伦理、家庭伦理等等。因为历史条件的局限,当时生产力发展有限,科学技术不发达,因此,真正科学的应用伦理学还没有诞生。
现代意义上的应用伦理学是在20世纪初形成并逐步发展起来的。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社会矛盾的加剧,科技开发与自然界的紧张,促进人文学者、科学家们开始认真思考现实生活中的诸种问题,于是产生了应用社会学、应用文化学和人类学等。1923年,德国神学家、哲学家施韦策(Albert Schweitzer)发表《文化哲学》,其中提出一条涉及一切生物的道德原则--尊重生命。这被视为应用伦理学中生命伦理学的最早表现形式。1925年,德莱塞(Horatiow.Dresser)发表《伦理学的理论与应用》。此后各种应用伦理学迅速发展。20世纪40年代英国伦理学家莱昂波特的《大地伦理学》出版,提出了尊重生态系统的平衡,尊重生物生态权利等生态伦理原则,进一步推动了应用伦理学的进展。20世纪50年代,医学伦理学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此后,应用伦理学迅速普及,诸如企业伦理、政治伦理、经济伦理、宇宙伦理等纷纷出现。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又相继出现了核伦理学、计算机伦理学、宇航伦理学等等(参见《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应用伦理学卷》,第3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中国的应用伦理学起步较晚。大约在20世纪80年代,由北京大学程立显教授翻译出版了美国学者J·P·蒂洛的《伦理学--理论与实践》,其中一半的章节是理论伦理学,另一半则是应用伦理学,诸如生命伦理、企业伦理。此外还有R·T·诺兰著的《伦理学中的现实问题》,该书分别论述了西方现代生命伦理学、医学伦理学、企业伦理学、性伦理学、政治伦理学、经济伦理学等。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应用伦理学大步前进,发表了许多优秀的或前沿性的著作,如何兆雄主编《医学伦理学概论》、杜治政著《医学伦理学纲要》、邱仁忠著《生命伦理学》、温克勤主编《管理伦理学》、叶平著《生态伦理学》、安云凤著《性伦理学》、厉以宁著《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刘伟、梁钧平著《冲突与和谐的集合--经济与伦理》、王伟著《行政伦理学新论》、肖平主编《工程伦理学》、严耕等著《网络伦理》、魏英敏等著《孝与家庭伦理》等等。
还有伦理学者编写或翻译应用伦理学工具书,如《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中的"应用伦理学卷"(王伟主编)、"职业伦理学卷"(魏英敏主编),杜治政、许志伟主编的《医学伦理学词典》,刘宝成翻译的《布莱克维尔·商业伦理学百科辞典》。
此外还办有《医学伦理学》、《环境伦理学》杂志。所有这些均为中国应用伦理学迅速崛起的佐证。
应用伦理学处在迅速崛起中,秦红岭著《建筑的伦理意蕴》便应运而生。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作者用几年心血与汗水,搜集了许多国内外的资料与图片,阅读了大量的哲学、伦理学、建筑学、美学和社会学等文献,写就了这本书。
迄今为止应用伦理学园地中尚无建筑伦理学,本书的出现,无疑是拓荒之作,是填补空白之作。
全书总计6章,从第一章建筑的伦理功能,中经二、三、四、五章分别阐释古今建筑伦理的内涵、建筑的审美尺度、生态建筑问题、建筑工程伦理,直到该书的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公平问题。全书简约、凝炼,章节不多,内容丰富,信息充盈,资料全且新,文字酣畅淋漓,有如一气呵成。
读者若想了解有关建筑伦理方面的知识,那就来读这本书吧,这里有建筑伦理知识,即"善"的知识。何止是"善",还有"真"与"美"的知识,可以说融建筑学真、善、美于一炉。
不仅如此,这里的知识既很"古典"、"新潮",又很"前沿"。说很"古典"是说古代建筑中的传统伦理学知识概括、表达得极为恰当,如"贵和尚中"。中国的建筑,从宫殿到民居无不体现"贵和尚中"的伦理精神,这一点从故宫的三大殿,即太和、保和、中和到京城的四合院,再远至山西的晋商民居,以至江南水乡百姓的住宅,都程度不同地表现出"贵和尚中"的伦理气质或"礼"的高雅气派。
再说"新潮",现代建筑有一种新的伦理原则,即"责任"伦理。"责任"伦理是科技时代应用伦理的核心原则,作者以她渊博的伦理知识从马克斯·韦伯(MaxWeber)的"责任伦理"讲起,到德裔美国学者汉斯·约纳斯(HansJonas)提出的技术时代的责任伦理学。它不像传统伦理那样主要研究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或专注于良知、动机或道德信念,而是力图"给科技时代的伦理一个本体论的解释"。约纳斯的责任伦理的核心是要求人对自然、自身及子孙后代承担责任和义务。作者还援引德国著名技术哲学家伦克(HansLenk)在《应用伦理学导论--责任与良心》一书中对责任的著名定义:某人/为了某事/在某一主管面前/根据某项标准/在某一行为范围内负责。
作者继续写道"如果说责任概念在20世纪以前还主要是个法律概念,现在则已拓展为蕴含丰富伦理内容的概念与规范。作为--种社会伦理范畴,责任规范是贯通于个体道德、群体道德与社会法律体系的重要环节。""应用伦理乃是从具体部门的道德要求出发,制定出特定的责任原理,以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故而应用伦理如果失去了它的责任原理的规范性,甚至可以说没有存在的必要"(第五章建筑工程伦理初探)。毫无疑问,责任伦理之提出,是对普通规范伦理学理论的补充与完善。
再说"前沿",该书中有许多新概念、新观点与新思想,读了之后颇有振聋发聩之感。例如"生态技术"(第四章环境伦理学视野中的生态建筑),作者指出目前在建筑工程界,无论是我国还是国外有利环境保护的"生态技术"或"绿色技术"正在迅速发展。"生态技术"是个全新概念,它强调生态圈和技术圈的和谐发展,追求高效低耗和无污染,并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原则,体现的是科学技术对人类的终极关怀。可见,"生态技术"绝不只是技术问题,而是一个涉及以人为本的伦理问题。
还有"适宜技术",它介于传统技术与高技术之间,适合发展中国家,强调技术选择上的经济性、本土性和技术水平的简单合适性。"适宜技术"蕴含着节约的伦理思想(详见第四章环境伦理学视野中的生态建筑)。
又如关于"弱势群体",这也是近年来很流行的一个新概念。究竟什么是"弱势群体""其实,理解弱势群体的含义,首先要明确的是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具有可比性的前提下,一部分人群比另一部分人群在经济、文化、体能、智能、处境等方面处于一种相对不利的地位,通常便把处于相对不利地位的人群称为弱势群体。"作者进而把弱势群体的本质特征揭示出来,首先是社会性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其次是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其三是社会承受力的脆弱性……(第六章城市规划伦理透视)。作者大声疾呼,城市建设要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必须以弱势群体利益为先,让他们有合适的房子住,这种站在普通大众立场上为他们申张正义、主持公道,实在难能可贵。
应用伦理学确实有它的理论性,这种理论性不单单是普通伦理学理论的指导或验证,而且是从它们的实际活动的经验中,或从学科本质特征生长出来的新的理论或新的见解。这些新理论、新见解,无可否认对普通规范伦理学理论是新的补充,新的开拓,新的创意。
例如,关于集体主义这个"老生常谈"的原则,作者在"城市规划伦理透视"一章中讲到城市为谁而建的时候,涉及到集体主义原则中的公共利益问题。由此展开了对集体主义原则的论说。作者说:"利益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广阔的外延,但在庞杂的利益种类中公共利益一直作为一个核心部分左右着人类的发展。公共利益是一个与私人利益相对应的概念,它们构成一个社会最基本的两种利益形式。"作者接着写道:"从伦理学上看,公共利益其实就是集体主义原则所理解的集体利益的真实内涵,它相当于整体利益或社会利益的概念,是代表最大多数人根本利益的联合体,是由广大民众组成的利益集团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方面利益的总和,能够被社会中绝大多数成员同时分享、共同分享。"作者指出:"尽管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有时相互排斥与冲突,但两者本质上具有一致性,是一种有机统一和相互依存的关系。实际上,没有私人利益就没有公共利益,没有公共利益就没有私人利益,离开一方,任何另一方的存在都不可能,正所谓'公中有私,私中也有公'。因此,在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相互排斥与冲突之处,不应一味强调公共利益的重要性与优先性,应当建立起一种良性的协商制度和协调机制,使两种本质上一致的利益都获得较好满足。综上所述,公共利益的公共性、普遍性和共享性,决定了维护公共利益的优先性和重要性,由此也决定了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先、以维护公共利益为重。具体到"城市为谁而建",实际上就是确定城市规划主要服务的社会主体是谁的问题,那就是城市不是为权力阶层而建、不是为少数利益集团(如资本拥有者)而建,而应是为全体市民而建,尤其是为占城市绝大多数的普通市民而建,因为,他们的利益便是一个社会公共利益的集中体现"(见第六章)。
这里讲到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相互依存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公共利益的普遍性、公共性、共享性,发生矛盾后建立良性协商制度与协调机制等,均为以往阐释集体主义原则时,讲得不够或不到位,或缺少辩证思维,或讲歪了的地方,这里作了补充、修正与完善。作者在讲到公共利益(即以往讲的集体利益)比之私人利益为什么具有优先性时,一句话就切中要害,因为"公共利益"的普遍性、公共性、共享性决定的。这种见地,颇有说服力,完全合乎事实、合乎逻辑,要知道过去没有谁这样讲过。接下来作者论述了公共利益容易受到忽视与伤害的情况,读者可以一目了然地认识到这种伤害,实际上,就是对私人利益的侵犯。可见私人利益与公共(集体利益)的一致性,两者共存共荣。这里讲的是富有个性化的集体主义,即建筑伦理中的集体主义,却包含普遍性集体主义之真义。
这本关于建筑伦理的著作还有一个非常突出的优点,就是文图并茂。作为一本学术专著,人文科学性质的书籍能够文图并茂,每章每节,都有图片或图表相配或相呼应,可以说,别出心裁,独树一帜。这样就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有机统一起来,加强了知识的可信度,提升了理论的层次,给人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如图片中有北京故宫三大殿、埃及金字塔、巴黎"雄师"凯旋门、哈佛大学纪念教堂等等。
作者的文风是严谨求实的,著作中所引前人或当代学人著作均注明出处,并冠有他们的"头衔",所用图片或图表也写明了来源。这本来是常识,但近年来为一些学者所忽视。
这本《建筑的伦理意蕴》,从内容到形式、从框架设计到文字表述,可以说都有创新,说这本书是一本难得的力作,应当说当之无愧。
北京大学魏英敏
2005年6月于北京蓝旗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