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可以归结划分为人类在历史中的一种集体的无意识的几种原型型。建筑类型学不是一种设计方式,而是一种对建筑的一种新的思考方式。建筑类型学包括三个方面:1、类型学继承了历史上的建筑形式;2、类型学继承了特殊的建筑片段和轮廓;3、类型学是在新的文脉中将这些片段重组的尝试。它通过探寻城市空间类型的选择和转换来取得城市形态的连续性、和谐,因此而维持城市的空间秩序。类型学的最终目的是要以类型的处理取得城市形态的连续,类型的思想将城市形体环境的秩序结构作为具有意义的实体 来感知,它是城市形体环境组织的恒定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