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住建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对工程建设、县城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建材业、房地产开发业、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咨询业进行行业管理。开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负责本县县城规划(含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种专业规划等)的编制、报批和全县村镇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国土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的选址定位和 规划区内范围内建设 工程的规划审批和管理;依法查处违犯县城规划的行为。
(三)负责全县建筑活动、规划建筑市场,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的稽查及违法违规处理;负责建筑施工、勘察设计、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督监理、工程定价、造价咨询的行业管理。
(四)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和市政设施的管护工作;依法查处损坏公共设施行为。
(五)负责城建监察工作;参与县城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直接查处重大建设违规、违法案件。
(六)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推进城镇化进程,承担对历史文化名镇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工作。
(七)负责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县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八)负责县城勘察和测绘工作,统一管理全县规划建设档案的收取、编制、保存和利用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