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建筑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范围内,开展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依法制定建筑业管理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参与协调工程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监督、审图、建筑节能等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参与行业协会指导工作;
四、负责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审核,并对发证项目实施后续管理;
六、负责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及政务公开和信用信息发布处理工作,负责建筑业网站日常维护;
七、参与建设科技管理、施工技术指导和“四新”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八、参与行业投诉、咨询、服务、培训、文稿、档案工作;
九、参与对各镇及其建筑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