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协调、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督查、督办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的建议和提案;参与组织人事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内部安全保卫、信访、扶贫工作。负责全局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机关及下属单位预、决算,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承担对局属企事业单位、并转单位财务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和审计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资金。
(二)房屋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区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示范路沿线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除外);负责房屋拆除安全生产管理和拆除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根据授权,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对未按照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违法出租房屋、不符合最小出租单位或者最低人均租住面积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物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装饰装修业管理,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国内、国外建筑市场。负责自管公有房屋的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政务公开、信用平台建设;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安全管理科:组织全区房屋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企业安全培训,编制安全工作计划;会同开展主城区房屋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现场管理的监督,负责房屋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监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参与主城区房屋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四)土地利用科:负责组织拟定主城区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测算土地收益和亏损情况;按照全区产业发展方向,协调市级单位出具主城区经营性土地出让条件;负责棚改、土地招商,完成重大项目招引和外资引进工作;会同办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前期手续。
(五)城市建设科:负责主城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导危旧房改造、美丽乡村、保障房建设;会同处理遗留建设工程的建设工作;配合推进行业科技管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和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招标发包初步方案备案初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参与工程勘察和防震设计审查,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拟订全区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区供热、供气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征收科(农用地征保科):贯彻执行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上报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办理房屋土地征收相关手续;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的相关手续;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组织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组织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涉及征收补偿信访工作;负责定销房建设的调度、协调及回购工作。负责农用地土地报批;会同做好农用地征收“两公告一登记”;组织拟定农用地征地补偿方案和协议;指导农用地征收工作。
(七)人民防空管理科: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全区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计划、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区人民防空指挥体系转入战时体制方案。会同做好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整组工作。参与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及警报建设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