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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报道

2022/07/16105 作者:佚名
导读:2016年9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针对近几年电梯安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作出一些新规定: 一是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出规定。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既有住宅申请使用共有部分加装电梯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办理批准手续。” 二是建立电梯安全评估制度。该《条例》第

2016年9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针对近几年电梯安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作出一些新规定:

一是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出规定。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既有住宅申请使用共有部分加装电梯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办理批准手续。”

二是建立电梯安全评估制度。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因电梯故障导致人员伤亡的;受水浸、火灾、地震等灾害影响的;故障频率高,电梯使用单位认为需要安全评估的以及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可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评估。”

三是增加电梯安全管理信息公开规定。该《条例》明确,住宅小区电梯经安全评估后,使用单位应当将评估结论张贴在电梯显著位置;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暂停使用,并在电梯入口处进行公告;监督管理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已备案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相关信息。

四是明确了市级以下政府机构的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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