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机构职责

2022/07/16207 作者:佚名
导读:根据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庆办发[2010]6号)精神,设置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土地、矿产、测绘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及事务性、技术性的

根据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庆办发[2010]6号)精神,设置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土地、矿产、测绘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及事务性、技术性的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

(三)增强对乡镇(开发区)国土资源派出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四)增加参与经济宏观调控职能。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具体措施,依法监督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

(二)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经济宏观调控,参与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审核;指导编制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计划;负责制定全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规划计划。

(三)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监督指导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五)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政、地籍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和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等工作。

(六)负责全县土地和农地转用、征用、划拨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管理和审核上报,按照上级部署和安排,指导乡镇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指导城镇基准地价的评定、更新和标定地价的制定。

(八)负责全县矿业权市场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采矿权出让,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审查、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查登记;参与审批开办矿山企业的立项;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九)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收集管理地质资料;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监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活动;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监督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保护地质环境。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并管理全县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审查、测绘任务登记、测量标志保护与管理、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十二)管理全县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根据授权管理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组织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依法管理全县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依法审查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查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三)负责农业区划工作,编制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100433B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