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施工安全监督总站受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负责对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方针、政策,依法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强制性监督。
二、参与制定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
三、负责办理市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四、负责办理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所属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和产权备案注销手续。
五、负责受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手续的办理。
六、负责受监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日常监督管理。
七、负责受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
八、负责具体实施市住建局委托的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
九、参与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
十、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十一、在主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参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受理工作。
十二、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状况。
十三、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