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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通知

2022/07/16102 作者:佚名
导读: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 成房发〔2008〕191号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招投标制度,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选聘与物业服务要求一致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现将我局制定的《成都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

成房发〔2008〕191号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招投标制度,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选聘与物业服务要求一致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现将我局制定的《成都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局物业管理处联系。

特此通知。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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