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正式颁布《成都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办法》是在成都电梯数量快速增长、使用范围迅速扩大的新形势下,针对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过于原则,对电梯产权所有者、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对电梯使用、修理、改造、更新的经费筹集未作规定,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电梯安全监管职责规定不够明确,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够具体等实际,制订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加强和完善我市电梯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办法》分总则、电梯生产和销售管理、电梯使用管理、电梯维护保养管理、电梯检验检测管理、监督管理和事故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40条。对当前电梯使用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对上位法没有涉及而安全管理实践中又急需的管理手段作了补充,特别是对实践中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以立法方式加以巩固、推广。
《办法》具有四个创新性特征:一是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的界定原则和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对住宅小区电梯的安全使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例如,对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基本要求,规定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相关信息应当公告公示,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经费筹集原则以及乘客使用电梯时应遵守的行为守则等;三是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职责细化和明确;四是强化了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