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人大代表文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行政事业费、专项经费等资金的管理;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指导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四城联创”工作。
市容环卫科
拟订市容环境卫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工矿区、风景名胜区、文化旅游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容貌管理;负责垃圾无害化处理,指导、协调垃圾场和城市废弃物的管理工作;指导公共厕所建设,参与环卫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
园林绿化科
拟订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公园、广场建设规划,指导城市新建公园、广场建设;贯彻实施公园、广场管理标准和工作规范,负责城市公园的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绿化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市规划绿地、代征绿地;负责园林绿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负责园林绿化各项创建活动;结合城区建设和改造规划,拟定园林绿化目标、经费计划,参与解决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有关园林绿化方面的问题;负责城区园林绿地、规划绿地、代征绿地的管理工作及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绿化、美化街景布置工作。
综合科
负责户外广告、宣传栏、标语牌、沿街门店牌匾的规划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站(点)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停放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停放站(点)标线、标牌设施的设置及管理工作;负责停放站(点)收费人员的管理工作。
执法监察科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考评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检查、督促和业务考核等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行风建设;负责法制宣传、行风建设、依法行政、信访工作,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乡镇市容环卫监督队伍的指导、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