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制度中涉及房地产的主要包括10个税种,即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房地产流动阶段涉及的税种有:购置房地产应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契税和印花税;出售房地产应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营业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出租房地产应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地产保有阶段涉及的税种主要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一)营业税
1、建筑业营业税
建筑业营业税是指对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建筑劳务而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这里的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建筑业营业税适用3%的税率。
应纳税额=营业额X税率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房地产营业税
房地产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房屋租赁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房地产营业税适用5%的税率,但个人出租住房,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二)印花税
房屋买卖时双主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产权转移书据”,双方均须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但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个人所得税
房地产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公民个人和有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应税所得的外籍人员。
房地产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个体工商户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所得,房地产租赁转让所得。
税率:
1、个体工商户以每一纳税年度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计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房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2、房地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资。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以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赁所得,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扣除规定的费用外,还可准予扣除出租房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以及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准予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房地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房地产转让以转让收入总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税收优惠: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具体办法是: 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四)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实行独立核算,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各种性质的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所得额,包括房地产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