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与监督相结合,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发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和会员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传递政府信息,反映会员要求,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投标行业自律。受政府部门委托,协调招标投标工作,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我市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扬州市民政局。本协会接受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的业务指导和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