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是在招标前期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发布招标广告后,有的单位会主动提供本单位投标资格情况以及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要求报名参加投标活动。招标单位则要通过公证机关、咨询服务部门以及其他渠道验证,了解所提供的情况和证件是否属实。对各要求参加投标单位的工程承包能力、技术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水平,社会信誉等做出分析判断。以便确认投标单位有无资格参加投标活动。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者,做出解释;对符合条件和要求者,发售招标文件、图纸、说明等资料。
投标单位资格审查的内容:
(1)单位的名称、地址、电传、电报挂号和电话号码;
(2)在当地政府或其他国家的注册文件;
(3)单位的组织机构,技术人员的专业、数量、主要负责人;
(4)单位投标代表身份证明和权限的授权证书;
(5)单位使用的货币、资产负债表(需经银行或商会证明);
(6)外国投标单位由本国银行出具保函和拥有外汇证明;
(7)近年曾经施工过的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包括工程地址、投资额、施工期等,并附照片;
(8)主要施工机具和技术装备清单;
(9)在当地的代理人名称、地址及资信和注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