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制定规划的依据和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2、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各种使用性质用地和适建要求;建筑间距的规定;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容积率奖励和补偿规定;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有关名词解释;其他有关通用的规定。
3、地块划分以及各地块的使用性质、规划控制原则、规划设计要点;
4、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者,后者是参照执行的。规定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地块面积);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地块面积);绿地率(绿地总面积/地块面积);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指导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人口容量(人/公顷);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建筑色彩要求;其他环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