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局综合性文件、文秘档案、政务信息、宣传报道、保密、保卫、信访、会务等行政事务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县(市、区)行业水政业务;负责市管河道采砂规划、审批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协管水资源费的征收;组织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制订水中长期供求及水量分配计划;组织节约用水、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调查评价、水质监测工作;审核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意见。
(三)工程建设科
负责水务工程建设技术工作;对水务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水务建设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申报审查,协助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管理水务建设市场,负责监督指导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和工程质量;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监督和管理。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和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农村供水、人畜饮水建设、农村节水的管理工作。
(四)工程管理科
负责水库、河道、河堤等水域及其岸线、河口、滩涂以及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对江河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水文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对水库大坝、水闸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编报全市大、中型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配合三防办公室对水利工程进行汛前、汛后安全大检查;负责水务工程防洪抢险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及年度维修计划的审核;监督水费、堤防费、水费管理费的征收和使用;指导水务基层单位的技术队伍建设;负责小型水库加固、管理。
(五)供排水管理科
负责市区供排水的规划以及供水行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管理工作;组织制订供水行业的质量要求、运营服务等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协调城市建设中供水管网的改、扩建工作,负责供水企业计划停水和建设单位拆除、改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审核供水行业有关调价方案;负责污水处理厂及截污主干管道的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科室管理供水及污水处理建设资金,审核使用计划。
(六)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思想教育、培训和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工作;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
(七)计划财务科(加挂审计科牌子)
拟订水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水务规划的编制和审查;组织对水务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各种政策性的收费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和财务管理;配合市有关部门制订水务行业各项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水务综合开发工作和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