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行政机关每年总结分 析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即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这本由中国社会科学院 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 度报告发布情况评估报告(2017)/国家智库报告》通 过对54家对外拥有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务院部门及31家 省级政府发布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 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可以发现评估对象普遍能够严 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发布;集中发布平台建设粗具规模 ;报告内容日益充实,要素齐备;报告形式日趋多元 ,图文并茂;解读方式不断创新,部分年度报告开始 关注个性化的解读。与此同时,评估发现年度报告发 布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如延误发布现象依 然存在;舆情风险意识有待加强;报告内容、形式仍 有改进空间;对社会关切缺乏主动回应的理念和机制 ,等等。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也应同步发展,年度报告编 制工作应着手建立常态化机制;年度报告内容应进一 步规范化,数据、表达力求精准化;创新年度报告形 式;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着力解决 问题;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报告发布与政务公开宣传有 机结合,扩大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