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

2022/07/16147 作者:佚名
导读: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室、建设工程管理室、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室等9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财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统计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监督所属

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室、建设工程管理室、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室等9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财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统计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行政后勤工作;收集、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

(二)政策法规室。贯彻执行《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指导综合类监管制度的修订工作;对行政执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

(三)城市建设管理室。负责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审核城区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建设技术方案,参与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编制呈报城区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建设计划及维护(维修)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燃气行业建设发展计划及管理工作,审核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准(变更、延期、增补),审核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初始、延续核准许可;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四)村镇建设管理室。贯彻执行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指导和管理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负责特色风情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配合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五)建设工程管理室。负责组织制定本市建筑行业的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督执法,配合跨行业执法部门查处和打击“两违”工作;负责对建筑工程投资造价方面的咨询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管,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及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等工作;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施工劳务资质许可、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许可(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许可(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许可(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许可、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许可;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拆除工程施工备案;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监管,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行业科技发展。

(六)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室

1.房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房地产经纪行业、物业服务行业和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提出本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拟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资质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住房公共维修资金的管理及监督使用,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指导房地产开发、房屋面积测绘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管理和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许可证核发;负责房地产开发暂定、四级、三级资质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业主委员会核准备案;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物业服务项目及承接查验备案、商品房现售前备案,出具白蚁防治证明;负责全市房地产、房地产经纪、物业服务等行业相关的信息收集、统计工作。

2.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及省、市有关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对象的调查与审核,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管理工作。

(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室。负责房屋征收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研究和起草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公布征求意见并修改;负责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并报市政府发布;负责在征收范围确定后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协调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拆除工程施工备案核准,监督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和已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调解。

 (八)人民防空管理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级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并依法组织实施;依法将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制定人民防空指挥场所、通信、警报等信息化网络建设规划和各种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及掩蔽计划,实施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和应急疏散场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组建人防专业分队,并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防护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必要的演习演练;指导社会公众、各类院校普及公共安全、防空防灾法律、法规和防范知识教育;负责全市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设和管理,依法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划审批、施工审批、竣工验收备案,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及易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复核等工作;负责指导人防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通信、警报等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和发放;组织、协调、指导利用人民防空资源,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指挥提供相关支持;制定全市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开展人防平战结合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

(九)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跟踪催办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发证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咨询。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