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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统一流动资金制度简介

2022/07/1697 作者:佚名
导读:施工企业统一流动资金制度亦称“大流动资金制度”。施工企业所需的全部定额流动资金,由国家财政根据需要统一核实和拨付的方式。这种流动资金的供应方式是随着一部分地区物资供应体制改革,采取对施工企业直接供应建筑材料的办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实行这种制度的前提是对施工企业采取统一供料的方式,取消建设单位备料的办法。有些地区在实行这种制度时,不包括三大材料 (钢材、木材、水泥) 所需的流动资金,通常称为“中流动

施工企业统一流动资金制度亦称“大流动资金制度”。施工企业所需的全部定额流动资金,由国家财政根据需要统一核实和拨付的方式。这种流动资金的供应方式是随着一部分地区物资供应体制改革,采取对施工企业直接供应建筑材料的办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实行这种制度的前提是对施工企业采取统一供料的方式,取消建设单位备料的办法。有些地区在实行这种制度时,不包括三大材料 (钢材、木材、水泥) 所需的流动资金,通常称为“中流动资金制度”。

实行统一流动资金制度,克服了预付备料款制度的繁琐手续,加强了施工企业流动资金的统一计划管理。但由于它的资金使用是无偿的,仍未解决流动资金占用过多的问题。根据国家资金有偿使用的原则,从1985年起,施工企业所需流动资金全部由建设银行贷款供应,原已由财政无偿拨给的定额流动资金,转为建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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