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574-2010):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匀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农村生活污染控制工作,改善农刺环境质量,促进新农村建设,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染控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7月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