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定综合工作制度、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公文处理、公务管理等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研究拟定具体实施方案等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规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
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工作,实施纳服制度和规范,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
统筹完善税收征管方式,强化税源专业化管理,落实健全纳税人分类管理。
负责本单位风险管理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等。
负责落实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公务员管理等工作。
负责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和服务工作,拟定征收管理具体方法等。
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等。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