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监督制约为目标,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果。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自《条例》实施以来,乌海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完善年度工作安排,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行政运行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群众知情权得到了有效保障。按照自治区的要求,于2010年8月印发了《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乌海市本级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乌政办字〔2010〕76号),各区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向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送了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市政府及时补充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更新了《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乌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乌海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乌海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人和事严肃处理,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市委组织部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中,对政务公开的公示情况(内容、形式、措施)、执行情况(社会效果、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兑现奖惩。各区、各部门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配套制度,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展。11月底,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对三区和市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二)规范内容,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抓好各区政府和市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监督保障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二是抓好乌海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群众参与政务工作范围,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信息。
三是在公共企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以及水、气、电等与群众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单位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根据要求,各区政府、市府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将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务事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向社会进行公开,做到了职责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和原则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标准和结果公开,廉政纪律、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进行细化,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公开全面、重点突出、解决问题、群众满意。
(三)丰富载体,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各区政府、市府各部门均按要求开通了门户网站,并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召开的重要会议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单位代表列席,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经济社会重大决策事项和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46个责任部门和单位(包括三区政府、29个市府部门、11个驻市单位和3个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部按要求完成了《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年底,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三区政府、市府各部门及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调研,在原有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共事务公开的内容,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单位也由原来的46家增至71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7月20日,由乌海市纪委、监察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呼和浩特市学习考察了政务服务工作,学习了先进经验,结合乌海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再一次将原有的578项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03项、非行政许可事审批项45项和行政服务事项62项,共计310项事项,减少和调整率达46.4%。
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了便于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政府确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并充分利用电子触摸屏、公共阅览室、公开栏、网络、报纸、电视、手机短信、便民手册等形式对社会进行公开。同时,积极推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申请人可以采用互联网、信函、传真、现场申请等多种方式提交申请,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部门窗口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作为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及时接受公民的公开申请。
四是为落实好《条例》和相关配套措施,乌海市在市政府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不断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四)突出重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乌海市把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群众关注,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着力抓实抓好。一是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招拍挂程序,全面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开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二是对建设工程实行集中公开招投标制度,进一步依法完善招投标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实现依法应公开招投标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率达100%,平均资金节约率达8%。三是严格实行政府采购集中公开制度,凡政府出资,如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公务用车、办公设备、教学科研仪器、医药卫生设备及基础工程、服务类等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国有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监督工作,切实做到了依法、公开、公正、透明。四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考录聘用,征兵,干部任用、民政低保、救灾款物发放等,都将相关标准、条件、程序、结果和监督电话等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