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沼气项目以“一池三改”为基本单元,即户用沼气池建设与改圈、改厕和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一池三改”的基本要求:
(一)沼气池。建设容积为8—10立方米,重点推广贵州多能高效A、B型沼气池。每种池型均实现自动进料、配备自动或半自动的出料装置,配套建设不小于1立方米的蓄肥池。
(二)改圈。圈舍与沼气池相连,水泥地面,混凝土预制板圈顶,要注意避开沼气池顶部的观察孔和活动盖,避免粪水流入水压间造成二次污染。
(三)改厕。厕所与圈舍一体建设,与沼气池相连。厕所内安装蹲便器,配备沼液回流冲厕装置,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四)改厨。厨房内的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沼气管道等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安装,做到横平竖直,规范美观。厨房布局合理,整体协调,室内灶台砖垒,高65—70厘米,宽50厘米左右,台面贴瓷砖,地面硬化,沼气调控净化器安装高度距灶面50—60厘米。
三、项目资金筹措与补助标准、方式
资金筹措采取国家补助、信用社贷款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每个“一池三改”基本建设单元,补助标准为:中央资金1000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00元,农户从信用社贷款25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解决。农户在信用社的贷款,按国家利率标准,由县财政贴息两年。
国家项目资金补助对象为项目区“一池三改”建设农户。国家项目投资主要用于购置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以及支付技工工资等。补助方式为:1、国家统一招标供应的沼气灶具及配件;2、技工工资350元;3、补助项目建设农户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