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考核,由市领导小组从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抽调人员组建验收考核小组进行,验收考核必须“口口见面”,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惩。
(一)奖励
100%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且考核分值80分以上的乡镇(街道),市政府按每口15元计发承包费;对考核分值85分以上的,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5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按时完成全市年度任务,奖励市农业局1万元,同时按每口3元计发承包费用于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二)惩罚
全市总任务未完成,不予兑现市农业局承包费,并对局主要领导处罚1000元。对完不成任务、考核分值80分以下的乡镇(街道),实行“一票否决”,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检查,取消该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和市委、市政府年终综合考核评奖资格。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套取沼气建设资金或造成建设资金、物资损失等,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