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综合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的党建、文电处理、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普法、信访、工青妇、老龄、电教、禁毒、艾滋病防治、综合治理、提案议案办理、人事劳资、干部职工考核、考评、职称初审、档案、保密、会务、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报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各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外资银行贷款项目的账目核算,负责建设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局属各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新建商品房网上销售(签约)监管;各业务网点疑难业务处理及网络维护;负责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等工作。
建筑管理科
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企业的资质审查、年度检验等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领域清欠具体业务和建筑业统计工作。审核、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督促检查市属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散装水泥的管理等情况;办理对市属建安施工合同的审查手续;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城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的编报;负责项目储备计划的编报,负责重大项目信息系统的编报;负责年度项目建设资金投融资计划的编报和审理;组织年度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审查;组织编审重点项目规划、行业专项规划;编报项目年(季、月)度进度报表和重点项目信息报表;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负责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补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按照外资管理规定和程序,负责外资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按照项目审批程序,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负责建设管理和工程竣工审核;按照项目管理职责,负责项目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负责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地方性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等企业资质审核报批、年检和业务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负责房屋测绘面积审核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承担房地产统计业务;负责房屋租赁管理;负责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科
负责监督检查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前期物业合同的审核、备案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及级别的审查、评定、复检工作,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收费及质价不符等物业活动的监督,指导街办、社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受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上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