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市直国有特殊行业企业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
对象:市直国有特殊行业企业。
条件:市直国有企业开展年度会计决算工作。
程序:市直国有特殊行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主管财政机关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审批。
时限:7个工作日。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企5号)
责任科室:市财政局企业科、流通科等有关业务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