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副科(局)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上受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领导。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与医疗设备采购的市场交易规则。
(二)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招标信息发布、投标报名、开标及评标的交易场所,以及评标专家抽取和其他相关服务。
(三)对交易双方和中介组织进场交易资格进行核验。
(四)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与医疗设备采购提供交易服务,对进场项目办理交易手续。
(五)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统计、分析、评估,并将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六)建立投标企业、供应商、中介机构和商品价格等信息网络。协助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立专家库,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对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和评标活动进行记录。
(七)协助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交易双方执行有关交易规则和规定,维护中心的交易秩序。
(八)建立发包承包交易活动中企业和执业资格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形成档案,按规定及时通报或向社会公布。
(九)负责进场交易招投标各类文件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为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十)按规定收取交易服务等费用。